举报电话: 020-38890265(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7:30)
举报电子邮箱:gzjs_jw@163.com
举报信件邮寄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广州净水公司 纪检室,邮编 :510655
1. 受理范围: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;反映干部人员不依法依规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和道德操守等规定。
2. 对监察对象(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)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3. 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、申诉人在检举、控告、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、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4. 纪检部门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
下一篇廉洁监督1